关于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合并办理手续的通知

来源:大亚湾政府门户网站

各建设单位

  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合并办理手续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合并办理手续通知如下:

  一、优化申报材料

  我局对大亚湾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合并办理手续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优化,新修订了《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资料清单》(见附件1)。

  二、申报核准流程

  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办理,采用网上申报、不见面审批的方式进行。建设单位将相关材料上传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我局对材料进行预审,并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后,建设单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递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经审核资料齐全无误后,我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办理工作,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相关文件式样

  《建筑工程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施工场地情况意见书》式样(见附件2~6)。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资料清单

       2.建筑工程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式样)

       3.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式样)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式样)

       5.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式样)

       6.施工场地情况意见书(式样)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7月17日

附件:文件附件1~6.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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