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自建房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我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进一步规范自建房房屋鉴定活动。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大亚湾开发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代章)

  2023年7月13日

附件:附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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