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9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执法监督,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市自然资源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现就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作以下报告: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按照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下放的尽量下放、能合并的予以合并原则,继续压减一批市级权贵清单事项,大力推进强县(区)放权,进一步将量大面广、风险可控、下级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的事权下放县(区)实施。加强对已取消、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职权的落实和衔接,强化对承接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禁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实施审批和许可的。按照《关于进一步理顺市政府与惠城区政府、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事权关系的通知》(惠市委〔2019〕27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市自然资源局职能移交(委托)惠城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自然资〔2019〕400号),并与惠城区自然资源局签订了《行政管理委托协议书》,有序做好行政管理事项委托下放相关工作。

(二)实行行政决策会审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

我局按照“重监管、少审批、多服务、高效率”的原则,实行行政决策会审制度。在局务和科务实行两级会审,科与科之间实行联审,对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重大事项每月实行不定期的局务会审。 我局自2018年以来截至今已进行了31次局务会审,重大决策事项都在局务会审讨论审查通过,以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我局实行会审制度以来,行政审批完结率达到100%,提前审批率达95%, 避免了个人的自由裁量权,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保证了行政行为的依法依规。我局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程序,对由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实施的重大决策,均在局互联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平台上与社会公众互动,吸取群众的建议并进行修改。同时,我局通过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行“阳光政务”、“明白办事”,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二)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全面落实建设工程项目“信用快审”承诺制。《惠州市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项目“信用快审”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惠府〔2019〕18号)印发实施以来,我局迅速按照文件的要求,梳理本局实施“信用快审”承诺制的事项,确定具体落实各事项的科室、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制定有关配套实施细则、相关技术指标、承诺书样板、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以保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全面实施“信用快审”承诺制。目前已印发实施了《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规划许可免审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试行)》、《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容缺承诺制实施细则》,并明确了以上事项的技术指标、承诺书样板、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

2.高标准抓好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建设,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市自然资源局在原来“四规合一”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多规合一”的建设。目前,惠州市“多规合一”控制线规划已经过专家评审,完成市区“一张蓝图”。信息平台已录入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各相关部门规划资料。通过系统梳理各类规划,查找交叉矛盾,划定控制线体系,形成一本规划、一套标准、一个数据库及一个平台的“四个一”成果。“多规合一”建设将进一步发挥对审批业务的协同作用,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要求,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

二是快步建立规划审批辅导和预审制度,全面提高规划许可行政审批效率。由于建设单位特别是工业企业对我市的规划条件较难全面了解,在规划审批阶段需要多次修改图纸才能满足规范要求,导致规划审批过程时间较长。针对这个难题,我局创新建立投资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辅导和预审制度。“规划审批辅导”是指在正式报批前,由规划审批部门到园区上门进行辅导向建设单位、设计院所详细解释我市的规划条件要求及审批标准,并提供一整套辅导资料,力争把企业最“头疼”且较耗时较长的总平面和单体建筑设计图纸修改工作前移至规划审批前(与其他工作同步实施)。“预审”是指在不设任何前置条件前提下,由规划审批部门对规划总平面、单体建筑设计等技术审查事项提出非正式审查意见。目前,我局已发布《惠城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辅导和预审制度(试行)》和配套的一系列辅导材料。实施这项制度预计规划审批实际时间将压缩至少30日以上,大大缩短了项目落地时间。

三是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加快再造园区工业项目审批流程。我局选定多个建设项目进行试点,项目分别位于惠城高新区工业园和东江工业园。建立区域评价制度。推行“多评合一”,由园区牵头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地震安全、水土保持、洪水影响等评估评审,编制区域评价报告,供入驻企业共享,对符合区域评价报告的建设项目,不再单独开展相关评估工作。起草《惠州市工业园区区域评价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并在惠城高新区工业园和东江工业园同步开展试点工作。制定《工业用地带项目出让及规划报建审批改革试点方案》,落实“多规合一”,每个园区确保编制好“控规”,并按要求做实做细规划。根据园区建设相关规划要求。利用“多评合一”的成果,编制更详细的供地方案,实行带方案出让,符合招商且竞得地块的企业,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采取程序性审批或者直接备案。

四是建立联合踏勘机制,避免多头踏勘和重复踏勘。我局已草拟《惠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许可阶段联合踏勘实施细则(试行)》,目前正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同时选取惠州市恒信智诚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水口联合村LWZ01-01-01地块 的建设项目及惠州市铨力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马安新群上寮片区JD16-08-03地块的建设项目作为联合踏勘的试点项目,于3月14日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到现场开展联合踏勘试点工作。此次联合踏勘试点涉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抗震设防技术审查以及供电、供水、燃气、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等事项,市应急管理局、惠城区住建局及燃气、供水、供电、通信等部门参加此次踏勘,取得较好的成效,进一步体现出联合踏勘的可实施性。

五是建立联合测绘机制,实现“一次测绘,成果共享”。我局已编制完成《惠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并已征求完意见和修改完善,近期将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印发实施。

3.狠抓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办事流程

为加强依法行政,我局积极开展项目建设提速活动,把“项目 建设提速”活动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速提效的平台,全力推动重 点项目快速落地,从优化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程序入手,缩短项目 落地时限。

为深入贯彻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 方案(2018~2019年)的通知》(粤国土资登记发〔2018〕57号)的精神,进一步提升惠城区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我局实行分阶段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今年实施第三阶段惠城区不动产登记时限的压缩,除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房屋首次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的继承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及批量提交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外,全面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其他登记类型5个工作日内办结,争取年底实现第四阶段,除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房屋首次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的继承三类外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我局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精减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 强化窗口建设,提高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核、登簿、发证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规范服务。

(三)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按照市政数局的有关要求,我局从四月底开始先后多次组织梳理研究我局需要划入和划出的行政职能,汇总行政服务事项上报市政数局。不断完善省政务服务网上的事项清单和和办事指南等;实时沟通,查漏补缺。在事项调整的全过程中,实时关注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的情况,加强科室及其他职能单位沟通,及时更新发布政务服务网的事项内容,按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按时发布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确保我局实施的行政服务事项无疏漏。实现数据共享,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目前已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

2、实现不动产登记服务“双提升”。我局于截至目前,共与10家银行签订了“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共设40个便民服务点,将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遍布10家银行的营业网点,实现了抵押登记“零跑动”。全面推行一窗(站)式办理、掌上预约、网上预审、虚拟窗(网上办、掌上办)、便捷支付、EMS速递寄证、自助查询、镇街服务网点建设等创新方式,不断促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提质增效。今年,我局制定《惠城区不动产登记“再提速再提质”行动方案》,着力在科技创新上下功夫,按照“清单+制度+科技”进行全方位的再提速再提质,进一步提质增效、便民利企。

(四)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系统阳光政务建设

配合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打造整体联动、部门协调、一网通办的 “互联网 +政务服务 ”体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规范我局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工作,建立政策文件解读回应机制和平台。严格按照信息发布的主体、内容、形式、时间、频率及程序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特别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行政许可信息整理、录入共享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双公示”信息整理归纳和录入,开展自查整改,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信用信息“七天双公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按时限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宗。

  1. 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立足专题学习,结合纪念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树立宪法权威。我局在2018年3月6日、4月25日的召开党组会议,6月7日召开的年度重点工作推进会,7月31日召开的贯彻会议精神学习会、11月1日召开的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和11月27日召开的党支部生活会上,参会人员都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宪法》。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宪法》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重大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依宪执政的理念,依照《宪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开展工作,为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贡献力量。

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出台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反馈制度,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履行普法责任。我局2019年大力开展普法活动:一是在“6.8”世界海洋日来临之际,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惠州市林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大亚湾黄金海岸海滩公园举办以“珍惜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为主题的主会场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开展了海洋课堂、亲子活动、有奖问答、快闪及《我和我的祖国》MV录制、海洋法律法规宣传与咨询、海洋知识专题展览等,进一步营造了认识海洋、关心海洋、爱护海洋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了全民海洋意识,为我市海洋强市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社会舆论环境和精神动力。二是利用“6.25”土地日,以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宣传内容,采取张贴标语、在《惠州日报》开展第29个全国土地日专版宣传、组织土地有奖知识问答活动等,大力宣传我市自然资源系统近年来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的新成效,及时宣传报道自然资源管理创新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与此同时,我局也十分注重强化对我局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了全员参与年度学法考试。三是在全国第16个测绘法宣传日来临之际,我局会同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城市地理信息中心、海洋信息中心、规划勘测研究院、市海洋勘测设计中心、国土资源勘察测绘院、房屋测绘所、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于8月29日至9月5日,围绕“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的宣传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通过参加全省2019年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活动、转发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宣传横幅及海报、组织“进校园、进媒体、进社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2019年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此次活动公益宣传片、海报转发达10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册。除此,我局会同惠东县自然资源局邀请省地图院高级工程师为惠东中学初一新生讲一堂“国家版图意识教育”课,播放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公益宣传片和惠东县自然资源局测绘法宣传视频。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测绘法的明确其规定,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国家版图意识,营造规范使用地图的浓厚氛围。

  1. 其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 建章立制,规范依法行政工作

  2018年我局建立、完善了多个方面长效管理机制。修订了

《惠州市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制订了《惠州市关于规范已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改变使用年限实施办法(试行)》和《惠州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等文件,较好地保障了土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1月市政府印发实施了《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为了严格执行好相关规定政策,降低行政风险,帮助各县区征地工作人员全面了解《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有效开展征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2019年为有序开展各项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制定《2019年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将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分解,明确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落实到科室、直属单位。同时制定一系列局内文件,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1. 认真做好规范性管理工作

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计划制度,于2019年初向市政府报送了我局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计划表。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做好计划的基础上,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各项工作。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构改革以后,我局迅速按程序对现行的文件开展清理工作。

(三)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要求,对我局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请示、规范性文件及政府合同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目前为止,共计开展合法性审查45件,其中,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请示的合法性审查12件、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3件、开展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30件,最大程度的保证了我局依法依规开展各项行为。

(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按照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公开涉及主体信息公示的相关事项的清单,包括在相关网站公开了我局的基本信息和执法机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及执法依据。规范事中公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实施执法活动时,全程佩带行政执法证件;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环节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作出行政处罚告知、听证告知和决定等法律文书时,依法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信息。加强事后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结果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目前已公开366项行政许可和3项行政征收的执法结果,接下来将依法公开更多执法结果,使公众更快更多的了解执法结果的相关信息。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责任。我局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文字记录。根据省司法厅牵头制定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我局结合自然资源部门执法实际完善了有关文书格式,逐步形成一套执法文书格式,方便文字记录的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音像记录。我局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了音像记录;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我局认真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事项办结后3个月内完成材料收集工作,实行一案一卷,按照年度、保管年限、行政相对人等信息整理归档,根据“谁制作、谁保存”的原则,由相应的部门妥善保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一般保管期限为5年。部分县区还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逐步对行政执法档案进行信息化记录储存和电子化管理。

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自2018年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已开展了12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2019年来草拟了《惠州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细则》及《惠州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现在处于意见审核阶段,待通过审核后对外公布,更好地推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

(五)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化解争议

一是高标准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申请复议的范围、条件、材料及办理流程,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受理、立案等制度规定,提高办案质量,发挥行政复议在构建和谐社会、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的推动作用。今年以来,我局收到行政复议决定案件共有38件,上期结转案件共有2件,其中,不予受理的共有3件、受理的共有35件,已审结的共有3件、未审结的共有32件。在收到的申请复议事项中,涉及行政处罚的共有6件、行政许可共有21件、信息公开共有4件、其他共有4件。已审结的案件中,复议决定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的共有3件。另外,我局收到的行政复议答复案件共有38件,已审结的共有22件,已审结的复议答复案件中,申请人撤销申请的共有6件,驳回申请人的申请的共有2件、维持我局原行政行为的共有4件,被确认违法及撤销的共有10件。二是积极做好应诉工作。我局对涉诉案件十分重视,每宗诉讼案件均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与我局法规部门共同研判案情,积极应诉,并且在诉讼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相关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收到行政应诉案件(一审)共有65件、上期结转案件共有8件,其中,一审已判决的共有18件,一审已裁定的共有8件,一审未审结的有46件。行政应诉案件涉及的事项为行政处罚的共有11件、行政强制4件、行政许可37件、行政确认1件、信息公开4件、行政不作为3件、其他(复议引起)共5件。已裁判的案件中,判决或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共有16件,确认违法共有7件、撤销原行政行为的共有3件。

  1. 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总体来说,2018年至2019年间,我局积极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执法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较高,违法行政案件较少发生。但是,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

一是比较注重法律知识的形式宣传和突击培训,轻视依法行政理念的长期培育。在我市以往的法制宣传中,多数情况下只是通过媒体或召开会议的方式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单一的宣传教育,对行政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也多仅限于开设短期的培训班。由于法律是成系统、成体系的知识,仅仅依靠单一的宣传教育和短期的突击培训是难以吸收、消化和具体操作的,难以让行政工作人员形成依法行政的理念。二是对“政务公开”具体措施的落实工作有待提高。我局早已建立电子政务网站,但目前仍有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形出现,有些规定实际上已经修改了,但网站上依然是旧的规定,可能会浪费市民的时间和社会资源,也影响会办事效率。三是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在我国行政执法中,一直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程序合法是执法公正的基本保障,也是老百姓最容易感受到的。如果程序不合法,那么即使结果公正、合理,老百姓也会对结果产生怀疑。例如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如果不依照法律的规定出示工作证,那么老百姓就会感到执法不规范,当然就会对执法结果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同时,合理的程序往往也是实体公正、合理的有效保障。四是自然资源局是新组建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不够清晰的情况下,拖延了依法行政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因我局组建后职能包括了原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原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等多个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职能和人员都是重新分配,难免存在依法行政工作分工不够清晰,依法行政工作未能及时落实到位的情形。

接下来,我局将在以下方面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结合“七五”普法和宪法的学习贯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着力抓好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法治政府建设督导工作;

二是全力我市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精简行政审批流程和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配合省政务服务网进一步梳理工作,强力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工作;

三是编制和印刷出版《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手册》,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规范化;

四是高标准抓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工作;

五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案卷评查为抓手,开展一次全市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整改工作,促进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六是做好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及相关顾问室建设工作;

七是督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

八是组织协调完成好涉及我局的法律咨询、法制审核工作。

特此报告。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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