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拆迁的补偿与住宅拆迁补偿一样吗?非住宅补偿方式是什么?

在征收过程中,很多人会把非住宅房屋跟住宅房屋混为一体,认为在遇到拆迁时,其补偿也是一样的。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虽然住宅跟非住宅只有一字之差,但也有很大的区别。

非住宅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通常以房产证注明的房屋类型作为判断房屋用途的标准。非住宅用房一般包括:
(1)工业、交通、仓储用房,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
(2)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
(3)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机关事业办公用房;
(4)军事用房;
(5)其他用房。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中途存在房屋用途改变行为的房屋性质的认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于职工或者职工家属居住使用的除外;
(2)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住宅
住宅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住宅和非住宅怎么补偿?
对于住宅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安置补助费、临时搬迁费以及奖励等其他补偿。

补偿方式一般可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价,包含两部分内容: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区位补偿价。

区位补偿价由被拆迁房屋的基准地价和基准房价构成;重置成新价,是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成新折扣的结合。

而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按《住宅房屋拆迁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的规定确定。

拆迁补助费,依据被拆迁正式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市、地、县的搬家补助标准均有不同,因此不能一概而论。

非住宅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补偿方式一般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

例如烟台海上世界项目会西街区片非住宅征收就敲定了两种补偿方式。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方式。直管公房的征收与补偿按照《烟台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补偿额由被征收人选定的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评估确定。对被征收非住宅房屋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额=房地产评估值+搬迁费+附属设施及室内装修补偿费+12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非住宅产权调换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地产评估值实行等价值调换,安置面积与实际安置面积实行差额结算。

从以上内容中我们看到,虽然住宅跟非住宅有相似之地,但在补偿内容方面还是有很大的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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