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关心的领取拆迁补偿款步骤

对于老百姓来说,拆迁协议签订后,究竟什么时候能拿到补偿款,这才是大家最最关心的问题。征地拆迁补款到底是怎么发放的呢?它的流程是怎么样?今天就为大家梳理一下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发放流程。

1.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
1.1征地告知书
1.2征地公告
1.3补偿登记
1.4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5补偿安置方案
1.6听证
1.7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
1.8支付补偿款

2.城市房屋拆迁启动到发放补偿款
2.1征地告知书
2.2征地公告
2.3补偿登记
2.4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5补偿安置方案
2.6听证
2.7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
2.8支付补偿款

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3.1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分为两部分,一是土地补偿费,二是安置补助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2而征地补偿款发放时间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4.房屋拆迁补偿
4.1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一定要约定时间
拆迁户一定注意,根据“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在拆迁的时候,一定要跟拆迁方签订书面的拆迁补偿协议,协议中一定要明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4.2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利
如果签订协议之后,发现没有约定支付补偿款的时间,或者虽然约定了支付时间,但是征收方总是以“还在审批”、“政府没钱”等等理由拖延支付补偿款,我们就要及时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了支付期限,期限届满后就可以起诉主张权利。没有约定补偿款支付履行期限的,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可以随时主张权利。如果协议中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还可以一并主张违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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