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纠纷产生的原因

物业管理纠纷是指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具体包括物业管理权纠纷、物业管理费纠纷、物业管理责任等纠纷。我国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已经逐步形成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的运行机制。但由于我国物业起步晚,现阶段的物业管理行业尚未真正形成规范化、产业化、市场化的发展格局,加之调整物业管理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物业管理公司自身原因等多方面原因,致使物业管理纠纷案件越来越多。
一、物业管理纠纷产生的原因
1、缺乏真实、有效的宣传和沟通,使业主不了解物业管理行业。物业公司到底干什么?如果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不透明、收费依据不明确、违约责任含糊让人无法理解,那多数人会选择拒绝交费。面对众多业主对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疑问,物业公司不通过有效的宣传主动与业主进行良性沟通,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方式,而是采取诉讼方式解决,使双方矛盾直接升级。
2、业主群体的分散性和个别性与物业服务的整体性和公共性,加深了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的难度。小区的业主群体是庞大而分散的,个人的想法、做法都不一致。但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是针对全体业主的,这确实存在着众口难调的问题。如果个别业主对服务不满意不交费,物业公司的服务也不可能针对该业主停止,这时如果大多数业主认可这种服务,就会出现少数业主必须被迫服从的局面。因此,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有可能转化为业主之间的矛盾。
3、合同的粗条化致使双方发生矛盾后无章可循,进一步激化矛盾。物业公司的进驻往往是在开发商交房之前委托进驻,随后才与业主签订协议,而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往往关系密切,致使合同粗条化。物业公司在与业主签协议时也是粗条化的合同,双方没有就服务标准、质量等内容进一步细化,而只是一个大概的要求,在发生矛盾后,往往无章可循。
4、新旧物业公司交接引发的纠纷。在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后,在新旧物业公司交接过程中,旧物业公司出于各种原因有意无意排斥新物业公司的进入,致使交接过程产生各种问题。为避免麻烦,很多新物业公司进驻后不管前期物业的问题,如旧物业走时带走一些资料和遗留一些问题,新物业进驻后对以前的物业问题封存,致使业主非常不满,产生新的纠纷。
从物业纠纷的历史发展中,我们不难看出,之所以该纠纷愈演愈烈,关键在于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互不理解、互不信任以及物业服务的不透明、不公开。因此,作为物业公司,应当摆正位置,端正思想,靠优质透明的服务来争取业主的交费;作为政府,应当认识到物业服务对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积极介入,对物业公司加强监管,对业主自治组织加强指导和监督,给业主与物业公司构建良好的沟通平台;作为法院,应当重视物业纠纷,通过诉讼平衡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利益关系。各方一起努力,必然能大大消除物业纠纷,建立一个个和谐的社区,让人们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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