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划转、分析、吸收合并转移登记办理须知

以大亚湾房管局办理为例,惠阳办理程序和资料相同——只是办理地址不同而已。 
房屋划转、分析、吸收合并转移登记办理程序和资料
办理机构
位于大亚湾西区、霞涌街道办范围内的房地产,到各辖区服务站办理;位于澳头街道办范围内的房地产及大亚湾区范围内所有商品房项目小区到位于大亚湾澳头进港路38号房产管理局一楼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办理流程:
商品房项目小区:查档(3楼档案室)→ 房屋测绘(3楼测绘所)→ 申请 → 交易中心受理→ 缴费 → 审核 → 领证
其它房地产:查档(3楼档案室)→ 房屋测绘 → 申请 → 受理 → 审核 → 缴费 → 领证
提交材料:
1、《惠州大亚湾区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房地产权证书:  
(1)《房地产权证》
(2)《房地产共有权证》
(3)产权权属证明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3、房屋划转、分析、吸收合并等的协议或证明文件(主管单位的意见)
4、身份证明:(具体要求详见“关于身份证明、委托书的说明”)
(1)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或其它身份证件(复印件)
(3)委托办理的:法人委托的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自然人委托的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房屋地址有变更的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
6、房屋测绘面积成果证明
7、其他必要材料
(注:凡提交复印件需带原件验证,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待房产证办好后再一并退回申请人)
○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1个工作日。(需补充或补正材料的,材料收齐之日为受理日期)
○领证须知
权属人或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房地产权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及缴费凭证到发证窗口领证。
 
 
领证时请仔细核对领取的权属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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