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农村宅基地初始登记材料

申办集体土地范围内农村村民住宅初始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惠州市惠阳区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3、《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4、规划建设机构(城建办)出具的村民住宅规划验收证明;
5、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证明;
6、《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
7、其他必要材料。
 

您可能 感兴趣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