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测量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测量(含规划总平面勘测、规划面积测量、验测高程高度)

子项名称:

 

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

受理部门:

住房与规划建设局

承办科室:

勘测院

申办对象:

企业、团体、个人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52-5531177

办理地址:

大亚湾中兴5路126号

设立依据和收费标准:

测绘法(第一章第四条)
城乡规划法(第五章第五十三条)

申请条件:

1、场地必须清理干净;
2、需完成项目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申报材料:

1、勘测院核发的《建设工程放线记录表》
2、勘测院核发的《建设工程±0.00验线记录表》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1份(盖有窗口“与原件相符”的印章);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1份(盖有窗口“与原件相符”的印章);
5、已通过住建局报建审批的总平面图原件一套(盖有住建局规划审查章)及电子版;
6、建设工程竣工平面图及电子版;
7、经规划审批的报建施工图电子版;
8、规划批文等其它说明性文字、图纸。

办理程序: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测量

申报表格: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申请表(测绘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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