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调整

事项名称: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调整

子项名称:

 

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

受理部门:

住房与规划建设局

承办科室:

用地科

申办对象:

个人、企业、团体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52-5531193

办理地址:

大亚湾中兴5路126号

设立依据和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根据财建〔2009〕17号、国测发〔1993〕082号,规划定桩测量4371.1元/件,地形图资料费(≤3000㎡)65元/张-120元/张,全野外地形数据采集(≥3000㎡)45076.77元/幅。

 

申请条件: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单位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3、有关用地调整的批准文件;
4、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5、1:1000或1:2000用地规划红线图;
6、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核原件);
7、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原件);
8、总平面规划设计图;
9、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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