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律师教你看待拆迁中不同的阶段

  因此,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以往案件办理的经验中,在这里简单根据以往的经验说一下在房屋征收的不同阶段分别需要收集哪些证据?该如何收集这些证据?并简要总结,

几乎每一位碰到拆迁征地的当事人来咨询或者委托律师的时候,都会先关心。一个问题:我这个案件你有多大把握,能不能打的赢官司?实际上我们都知道,打官司是需要足够的法律意义的“证据”,而律师在接受一些被拆迁人的咨询过程中,有些人不知道需要收集证据,有些人知道需要收集证据,却不知道如何收集。

  一、房屋征收前期
  (1)在看到房屋征收的公告或者听到有关房屋征收的消息后,被拆迁人首先需要整理有关被征收房屋的各种权属证书和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如果房屋是经营性用房,还涉及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纳税凭证等。其次,证件越齐全越有利,因此被拆迁人如果发现自己的证件丢失,务必依照法律规定及时申请补办;当然有大部分人在这方面的法律意识比较欠缺,或者由于其他某些原因,没有办理房产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这个时候不要着急,大家可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的建议之下尽可能地补救。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该及时公告。被拆迁人要留意张贴在该区域的征收公告,并立即拍照留存。第一是可以作为动迁开始的证据,第二如果政府张贴的公告不符合法律要求,后期也有证据证明,避免对方不承认。
  (3)此外,在拆迁中还会收到来自政府的各种决定书或者通知文件,我们都要一一收集和保存好,同时,在每签一份文件或者通知时,要看清楚主体以及落款的是谁。

  二、房屋评估报告
  (1)在评估报告中一定要显示评估机构的章,标明资质。
  (2)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及时找出问题所在。

  三、签订协议时期
  (1)补偿安置协议一般一式多份,所以被拆迁人要记住保留一份协议,并要有对方的落款盖章。
  (2)协议内容要明确,不确定的时候,建议咨询律师,降低风险。
  (3)不要轻易相信拆迁办的口头承诺以及一些先拆再补的谎言,这些说法一定要落实在协议中。

  四、遭遇强拆时期


  (1)一般在强拆前,都不会有书面的通知,即使有,也仅仅只是一份简单的拆除书,手续也是不齐全的,所以在拆迁进行的初期,就要提前做好预防,将房屋周边环境、房屋形态、房屋面积、屋内财产等情况进行清楚的记录。
  (2)如果遭遇强拆,要第一时间要报警,最好是多人多次报警。报警时要记录尽量录音,要记住出警记录、出警情况,做好笔录;要说明的一点是,警方本身的行为,比如说报警后警察推诿等不作为,这也是我们后期维权的重要证据。
  (3)强拆房屋时在保证自己和家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也要尽量拍下强拆的照片或者进行录像,记录下强拆的过程。不可与对方直接其人身冲突。

  总结下来呢,拆迁的过程是复杂且漫长的,因此每个阶段都要保留好证据,做好万无一失,为后期的维权提供强有力的证据,从而提高补偿,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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