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房产管理局:加强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

为加强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惠府办[2014]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结合我区实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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