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应引入第三方监督

新闻:违规抢建房屋,“空挂户”造假,变更用地性质……在大规模农村土地征收拆迁过程中,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与拆迁户联手造假,非法套取国家巨额资金。辽宁省多家法院近日审理的沈阳拆迁腐败窝案揭开了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黑幕。记者调查发现,沈阳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共计3亿余元征地补偿款被非法套取。

  点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基本上只涉及负责征地拆迁的公职人员与被拆迁户,如果双方联手造假那么国家的征地补偿款就会沦为“唐僧肉”。

  征地拆迁的腐败引发诸多不公平现象,如违法乱纪者被视为有能力、遵纪守法者被视为异类等,这样的腐败不仅侵蚀国家利益还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因此必须创新完善监督机制,实现对征地拆迁的有效监督。

  当有关政府部门集管理者和征地拆迁实施者于一身时,如果具体负责征地的公职人员与被拆迁户沆瀣一气,加之征地拆迁专业性强,就会让征地拆迁过程变得十分封闭,无论是法律监督还是媒体监督能难以奏效。因此,必须由政府通过摇号的方式选择中立的社会监督评估机构介入征地拆迁,并由政府支付评估监督费用。监督机构要及时披露核查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并实现监督机构与征地拆迁政府部门的物理隔离,建立制度惩处双方的接触行为。被选中的社会监督机构履行义务时,其他具备同样监督评估资质的机构可以进行监督,让市场竞争机制尽可能挤压腐败空间。

  作者系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法官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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