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安惠酒店举办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专题培训班

大亚湾安惠酒店举办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专题培训班
惠州市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简称《示范文本》),2015年1月1日以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或经竣工验收合格进行现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使用《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为做好启用前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使本区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充分认识《示范文本》的重要性,我局积极配合市房管局,于11月5日下午在大亚湾安惠酒店举办新版《示范文本》专题培训班,全区共有46家房地产企业、约140名相关企业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以新版《示范文本》中的重点内容和相关疑难法律问题解析、新版《示范文本》在系统中的实际操作及相关填写说明为主。
此次培训,不仅使各企业能及时掌握《示范文本》中的重点内容和相关疑难法律问题与实际操作要点,也确保了《示范文本》能在2015年1月1日前顺利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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