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查档专用章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产登记资料查询业务,现就启用查档专用章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针对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等部门向我局提出的查档申请,自2015年10月1日起,查询结果由我局加盖“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查档专用章”。此章共计1枚。
针对所有权人、其他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房屋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出的查档申请,以及自然人因办理减免税费、银行贷款等需出具房产信息证明的查档申请,自2015年10月1日起,查询结果由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加盖“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查档专用章”。此章共计2枚,依次按(1)、(2)编号。
上述2种印章形状均为圆形,文字颜色为红色。
原印章“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资料档案室”不再对外使用。
特此公告。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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