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保障我省灾后重建用地

受建国以来最强台风“彩虹”正面袭击,我省粤西部分地区大面积受灾,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为贯彻落实好10月9日省委常委会关于做好救灾复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灾后抢险救援用地保障工作,根据许瑞生副省长的指示要求,省国土资源厅及时启动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应急预案,下达给湛江、云浮、茂名、肇庆、广州及佛山等6市共2500亩灾后重建专项用地计划指标。该灾后重建专项用地计划指标主要用于重灾县(市、区)的抗灾救灾和移民搬迁安置用地、灾毁道路、学校及医院等恢复重建项目,以解决受灾地区灾后重建迫切用地需求。
灾情过后,我省相关地区恢复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厂房、学校、医院等民生工程灾后重建工作将要全面进行。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各相关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民政部门尽快对灾后重建项目进行调查摸底,本着实事求是及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逐宗列明灾后重建项目(含灾毁项目及建新项目),以确保灾后重建专项指标用在实处。同时,省国土资源厅将继续向国土资源部沟通汇报,争取国土资源部对我省灾后重建工作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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